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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日 星期日

公民社會與知識的「返身性」


顧老師的筆記書Ⅱ:公民社會.茁壯

  • 作者: 顧忠華
  • 出版社:開學文化

    公民社會與知識的「返身性」
      公民社會代表了在一個自由國度裡的政治生活…只有在真正地實踐公民社會的事務時,人類才會發現他們能展現自己最好的一面,充分運用他們的才能,並且找到他們最珍貴之感情可以投注的對象。
    ─Adam Ferguson
      在《顧老師的筆記書I:學習社會.繁盛》出版之後,緊接著的任務,就是這本《顧老師的筆記書II:公民社會.茁壯》了,說起來,這兩本書都是我十幾年來觀察台灣社會的變遷,同時參與打造一個更文明、自知、自信之生活條件的反省心得。我在每篇文章後面,以「隨想.筆記」的方式,簡要提示了文章書寫的脈絡,以及與現在情境的關聯性,希望不只紀錄我們這個世代做過的努力,也盼望激勵更多同伴一起來圓「公民社會」的大夢!

      本書對於「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這個主題,除了概念和理論上的論述之外,同時也觸及到對實質現象的觀察與分析,特別是有關於台灣蓬勃發展的民間非營利組織。在進入主題之前,請容我引用《解讀社會力》導論的部分內容,向讀者交待一下個人曾經參與其中的「田野經驗」,或許可以更明白我的成長歷程。
      事情可以從我參加的第一個民間社運團體開始說起,我在一九八八年從德國完成學業回國,發現台灣的政治社會氣氛有了微妙的變化。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前一年蔣經國宣佈解嚴,沒多久後他就去世了,而在統治階層出現權力移轉的情況下,台灣的「社會力」蠢蠢欲動,爆發了不少社會運動的風潮,包括了農民運動、環保運動、勞工運動、婦女運動、老兵運動等,其中也有大學教授組成的「大學教育改革促進會」,發起了修改「大學法」,爭取大學自主的運動。我大約在一九九○年成為「大學教育改革促進會」的成員,接著在一九九三年楊國樞教授擔任理事長期間接任了秘書長,直接參與了核心的決策。這個團體並未依〈人民團體法〉登記,但是我們當時定期開理事會,理事們志願從全國各大學趕來開會,還必須在立法院開議時間,輪流排班到旁聽席旁聽,以密切監督〈大學法〉修正案何時會進入院會討論。結果到了一九九三年年底,〈大學法〉正式在立法院對決,最後在教授、學生聯合包圍立法院的形勢下,通過了─雖然有不少妥協,但仍帶著進步色彩的修正案。而這段經驗,對我而言,像是一番全新的民主洗禮,讓我親身體驗到民間的非營利組織如何靠著一股使命感進行運作,又如何實際介入法案遊說以及社會動員,並對公共政策產生了重大影響。
      或許是對公共事務的參與讓我覺得可以增長不少見聞,一九九四年我欣然受邀加入了「澄社」,進一步關心到國內的政治發展和民主改革議題,並且不時得發表評論,盡一份知識份子的言責。「澄社」成立於一九八九年,創社的成員都屬於台灣學術界的前輩,發言很有份量,也奠立了澄社公信力的基礎。而我在一九九九年到二○○一年擔任了兩年的澄社社長,經歷台灣的政黨輪替,更見識到政治意識形態的極端化,讓台灣民間的社團往往很難維持住「自主性」,或很容易便會被貼上標籤。不過,隨著政治激情的消退,我反而對台灣「公民社會」的成熟愈來愈有信心,因為我觀察到,一般的民眾不再輕易受到政治符咒的支配,會依個人的自由意志來做政治判斷,畢竟「民主」對大多數台灣人來說,不再是遙不可及的目標,而逐漸落實成為生活的一部分。所以,雖然每到選舉就出現不同陣營的「對決」氣氛,媒體的叩應節目、政治談話秀也常常刻意拋出激進的話題,但是整個社會基本上是冷靜、理性的,日常的分工合作也沒有陷入混亂。
      前面提到的「大學教育改革促進會」和「澄社」,都算是站在民間的立場,為台灣政治民主化過程出了點力,也具體地實踐了「公民社會」的理念。進一步來論,現代的民主國家,政治並非少數政黨或政客可以壟斷的,政治既是「眾人之事」,意味著每一位「公民」享有著充分的基本權利,並有足夠的機會來行使「公民權」和「參政權」。這類的概念即使大家耳熟能詳,卻不見得了解相關內涵,尤其台灣過去的民主觀,經常只集中在關切大大小小的選舉競爭,使得一般民眾對於「選民」的行為模式比較熟悉,但是涉及到在非選舉期間還可以持續參與公共政策討論的「公民」身分和意識,似乎便不甚了解。這也造成台灣的民主制度始終存在許多問題,包括黑金、賄選、利益輸送、不當言行、立法怠惰、施政不力……種種,民眾在選出總統、選出各級民意代表之後,好像無從再監督政治人物的表現,到最後充滿了「無力感」,甚至可能對民主制度產生質疑或失望。
      因此,一個合理的、穩固的民主政治,其實一定要以「公民社會」的健全作為配套,並且應該提供大量的管道,鼓勵公民們要積極地關心公共事務,不能讓政治被少數人把持,成為特權孳生的淵藪。如同西方的民主先進國家一般,民主絕不等同於選舉,還要加上公民的參與,才能建立起「參與式民主」,換句話說,台灣的民主進程必須要將「民主參與」擴大到社會的各個領域,進行「社會的民主化」,我們方可以期待台灣未來的民主能真正深化、鞏固,成為長治久安的堅固支柱。相對地,如果台灣的公民們缺少普遍的覺醒,任令政黨惡鬥、政客詐騙的情事天天上演,那麼政治發展的「惡質化」,將可能吞噬全民好不容易取得的建設成果,而台灣也不排除會淪落到類似某些國家般,因為政治因素導致民生凋敝、國力一蹶不振。
      幸運的是,台灣在經濟起飛的階段中,民間已經發揮不少「自我組織」的力量,也就是由人民自由與其他人組成營利組織,來追求共同目標、滿足各式各樣的需求。譬如大多數的中小型企業靠的是自己「打拚」的實力,而不是依賴政府或大財團的施惠,搶占到世界分工體系中的一席之地。這種自立精神在解嚴之後,多少延續到台灣許許多多中小型的非營利組織,當政府對民間結社的法規限制一旦鬆綁,馬上各個類型的基金會、協會、促進會如雨後春筍般紛紛出籠,填充了過去在戒嚴時期無法自行滿足的社會需求,也帶動了更多新的創意,使社會的組織活動顯得多采多姿,並且慢慢地充實了原先貧瘠的「第三部門」,也令「公民社會」的想像開始具體成形。我還記得,大約在回國初期我就在課堂上使用過「公民社會」這個概念,但是學生們的反映好似從來沒有聽過,更何況一般社會大眾。這與目前在總統、行政院長的文告或施政報告中,正式應用「公民社會」來闡揚施政目標的情況大不相同,多少反映了時代的進步,讓「國家」不再掌控一切,由「公民」們組成的「社會」則爭取到相對的自主性,不用屈就附庸的地位,在某些公共政策,如社會福利、環境保護、教育改革、人權保障、兩性平等……方面,還有可能主導了立法或政策走向。
      事實上,我實際參與到這些社團的運作中,對我學術研究的取向也有很大的啟發,我自己一向對於抽象的理論很感興趣,尤其浸淫在西方的社會學理論當中,有時難以自拔,這方面的論述,可以參考我即將增訂出版的《韋伯學說當代新詮》(開學文化)。直到開始投入民間的倡議性活動,我對台灣的非營利組織產生了很大的興趣,並從一九九五年起,結合了政治大學跨學科的多位教授們,發起成立「非營利組織研究室」,陸續主持國科會研究計畫,希望能更清楚地界定和詮釋台灣非營利組織相關的現象。這本論文集在後半部分蒐集的文章,便是我將近十年以來在這個領域研究成果的結晶。這類的研究比較不是「純理論」的論述,多半是採用了實證性的經驗研究來取得資料,再加上理論論點的分析,以便描繪出我對非營利組織和公民社會之間關聯的看法。與之前出版的《解讀社會力》相較,本書收進了更多篇當時囿於篇幅,無法收錄的相關論文。
      我們可以想像,當社會上的「公民」數量增加時,台灣的政治可能不再令人如此煩心,有可能變得比較清明;當有更多的公民得到「培力」(empowerment) 時,社區民眾將懂得如何善用組織的力量,來共同維護公共利益,「社會資本」和「信任」也可逐漸累積。於是,如我在《顧老師的筆記書I:學習社會.繁盛》一書中表達的論點,我始終認為,在「學習社會」與「公民社會」的交集處,人們有理由期待一個較合理的生活方式,彼此和平、友善、理性地結合成新的「生命共同體」。社區大學在這層意義上,很有機會創造出台灣的「教育奇蹟」,而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爭取的「終身學習學士學位」若能成真,社區大學的「文憑」可能會吸引更多民眾進入成人高等教育體系,成為有知識力與行動力的現代公民,這樣的願景說不定就更容易實現。
      提到社區大學,我必須承認,它有點像是我所建構的「公民社會理念型」(ideal type of Civil Society) 的實驗室,也是我參與觀察的重要田野。雖然我從頭開始便投入社區大學運動,但所扮演的角色,比較維持在倡議和推動的位置,而不是親自「下海」經營,所以一九九九年為了正式申辦文山社區大學,我們一群夥伴成立了「台北市社區大學民間促進會」(我記得當時台北市教育局還深怕這個組織被誤會買有官方色彩,要求特別加上『民間』才准予成立,我當下即欣然同意,卻不免感嘆政府部門的保守心態)。當年年底,又看到社區大學有擴散趨勢,因此再接再厲,創辦了「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簡稱「全促會」),以持續倡導社區大學運動的初衷。
      不知是否成立社團上了癮?我日後常被推為籌備新社團的負責人,二○○七年成立「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二○一二年又為了推動「華人民主書院」的業務,籌設並擔任「華人民主文化協會」的理事長,若再加上之前做過六年的「紀念殷海光先生學術基金會董事長」、也擔任過一屆兩年的「台灣社會學會理事長」,確時有段日子是擁有不少頭銜,趁機了解了更多民間非營利組織──無論是基金會或協會──的運作和治理模式。在我看來,台灣的結社活動與企業部門有點類似,均以中小型規模為主,但這些中小型的非營利組織常常缺乏穩定的財源,人事流動性大,制度化程度不足,往往還會遇到「人治」高於「法治」的問題,不利於永續經營。
      不過,如前所述,台灣非營利組織的優勢,乃在於共同創造了互相可以流通、累積、再生產的「社會資本」。透過個人和團體之間的信任,台灣各種倡議型的非營利組織,經常可以發揮「小兵立大功」的結盟力量,在不同的改革議題上,快速形成虛擬的「聯盟」,並靈活地運用媒體宣傳、立法遊說等策略,展現對政府或企業的壓力。近年來各式各樣的新興社會運動,可說反映了豐厚的「社會力」,這種凝結於草根基層的「公民社會」網絡,很可能成為台灣屏障自由民主的最後一道防線,這也是面對「中國崛起」,台灣社會必須「自我保護」的重要堡壘。有時候,在熟識的朋友圈中,我們會開玩笑說:公民社會不是只培養公民,也會製造「刁民」,如果人人都可以自己「維權」,更知道如何強力監督政府官員及民意代表,那麼民主的基礎就比較穩固了!
      本書的論文,雖然多數屬於嚴謹的學術著作,但背後則反映了上面論述中的價值立場,我向來主張社會科學不是一種「冷冰冰」的科學,也和研究者本人的價值取向脫不了關係。各個社會科學的學者常常裝出一副無辜樣,好像價值好惡是「非科學家」才有的傾向,科學家自己一定是冷靜、客觀、中立,不做價值的選擇。如果還相信這種說法的人,不妨聽聽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沈恩 (Amartya Sen)在《經濟發展與自由》裡怎麼說,他聲明自己基本的研究方法,是把「個人自由看做一項社會的承諾」,從而不斷強調「發展可以視為一種擴張人們享有的真實自由的過程」。他如此崇尚自由,並將這種價值觀充分地運用到科學研究中,卻不讓人感覺他有任何的意識形態偏見,或減損了著作的學術品質,這樣的功力,該是我們下一階段應該好好「學習」的。
      話說至此,我想藉著這個機會,談一下自己為何有點「提早」由政治大學退休的理由。我對於教書、作研究其實仍抱著很深的興趣,但是隨著學術界興起用發表登在國外期刊的論文篇數作為評鑑獎勵的判準,即所謂的SSCI指標,我感覺「學術自由」已經逐漸淪喪,而且更可悲的是,大學所重視的研究成果,似乎也愈來愈與台灣的現實世界脫離關係,只剩下一堆數字遊戲。正如吳介民所感嘆:「過度早熟的學院分工與專業化,使學者無暇顧及公共寫作,形成一種幽微的『自我審查』,眼界被限縮了,膽氣也消融於無形。」(吳介民,2012:10)」
      必須聲明我並不特別質疑社會科學的「實證研究」,因為就如韋伯指出,現代的社會科學是建立在「事實判斷」上,都是「經驗科學」(Erfahrungswissenschaft),他在這樣的認知上,才進一步主張研究者不能被自己的偏見誤導,應該堅持擁有「免於價值判斷的自由」(Werturteilsfreiheit),勇於「說真話」(由此可知,韋伯的「價值自由」絕非「價值中立」),這和殷海光一再強調的「是什麼,就說什麼」實有異曲同工之效。不過,實證研究只是揭露事實的方法之一,不能壟斷非常複雜的「經驗世界」,令人不安的是,台灣的社會科學界一直向量化的實證研究傾斜,乃至壓縮了理論研究的生存空間。既然「學術自由」快要蕩然無存,我乾脆急流勇退,回到一個「民間學者」身份,可能還有更大的揮灑自由。
      總之,我意識到自己早期對於西方理論的興趣,已經日益聚焦在:對於「公民社會」、「公共性」、「自主性」這些具有「現代性」指涉的概念,如何發掘其在台灣這個「場所」展現出來的實質意涵,以賦予這類理論思考更切合在地經驗的生命力。換言之,當我們大量學習西方知識、探究到整個知識生產的know-how之後,真正該努力的方向,是創造出具有「反身性」(reflexive)的知識,以克服移植一堆套裝知識、卻「無用武之地」的遺憾。台灣社會學界啟蒙我的前輩是台大退休,到世新大學擔任講座的葉啟政教授,二○一二年十一月初,他適逢七十歲生日,學生輩齊聚一堂,我在研討會的場合,將「反身性」擴大詮釋為「返身性」,也就是一種「回返自身」的姿態,這和葉老師致力的「本土化」,有著同樣的目標,都期待我們不是死抱著知識的「異化」軀殼,渾然不知覺自身生存處境究竟變成什麼樣子?葉老師著書立說,建立起「修養社會學」的理論大廈,我則試圖結合理論與實踐,修築通往「公民社會」的康莊大道,但願各種不同的努力,都能殊途同歸,最後終究能讓我們自己創造的知識,成為養料,讓台灣成為真正安身立命的沃土。
    于思湧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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