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窩分類

2014年9月29日 星期一

【閱讀書摘】 電子書革命


下一波數位化浪潮

Burning the Page: The eBook Revolution and the Future of Reading

  • 作者: 傑森‧莫克斯基
  • 原文作者:Jason Merkoski
  • 譯者:吳慕書
  • 出版社:商周出版

 電子書革命
這是一則有關電子書的故事。這是一則有關Google、傑夫‧貝佐斯(Jeff Bezos)和古騰堡(Gutenberg)幽靈的故事。它是講述電子書革命的真實故事,即何謂電子書、它們對於你、我、我們的未來和閱讀本身,究竟代表什麼意義。


我很幸運,這場革命一開始就躬逢其盛。我是亞馬遜Kindle的創始團隊成員之一,這個小圈子在閱讀領域發動革命,打算改變這個世界閱讀的方式。我是在Kindle仍處於草創階段就加入其中,目標任務是讓所有語言的書籍都能在六十秒內下載完畢。在亞馬遜,我是一名工程師經理、專案經理、產品經理與傳道士,因此培養出從大格局看待電子書的視野,觀察它們如何被創造、販售及閱讀。

我不僅在這段時間學到所有電子書相關知識,也發明許多現在習以為常的功能。如果你是Kindle用戶,在這項產品的打造過程中,我曾推了一把。我在亞馬遜待了五年,Kindle的成功遠超出我們所想像,銷售告捷、廣受歡迎,而且的確改變我們的閱讀習慣。我們意圖改變世界,我們也辦到了。

我們發動一場電子書革命。

每當我談及革命,指的不是改變政治或政權那種革命,像恐怖統治或法國大革命;也不是在談論大屠殺和斬首示眾。我指的是社會運動,它們改變我們生活、思考和看待周遭世界的方式,好比工業革命或人權運動;我指的是技術革命、科學革命、社會革命。

當技術和文化碰撞,就產生革命。

電子書革命正在改變閱讀和書寫的所有規則、改變娛樂的方式,也讓我們的文化在電子化的過程中昇華為不朽。電子書的能耐實體書永遠無法企及。現在,你下載一本電子書的速度和打一通電話給朋友一樣快;你可以把圖書館放進口袋裡;可以寄發一千本電子書到一所位於非洲鄉間的學校,無須擔心被隔離受檢、海關、賄賂和糾纏不清的降落傘繩線;你和我可以在相隔大半個地球的情況下同時閱讀一本電子書,而且能一起討論、各抒己見。
我們之所以為人,有別於其他所有動物,全拜書籍所賜,人類與書產生連結,藉此跨越文化與語言的鴻溝,也才得以彼此連結。閱讀這個曾為孤獨與私密的活動如今可以是一種社交活動,放諸四海皆準。

電子書具有激勵我們的力量。

這些都是閱讀的無常時代。一九六〇年代,任何看過電影《畢業生》(The Graduate)的人都知道,當時所談論的未來是指「塑料」,但時至今日,未來指的是數位。未來我們使用物聯網所連結的電子書這類裝置,無論你身在何處都有問必答。在某些方面,未來已經近在身邊了。

例如,你可以開始在電子閱讀器上看電子書,然後因為接聽來電而中斷,等掛了手機再繼續也沒問題。你在哪一種裝置上閱讀電子書一點也不重要,因為無論你走到何處,它總是可以無縫整合所有裝置;你可以把電子書當成礦坑裡的金絲雀(譯注:意指事先發出警告),讓你看清未來將走向何處,而且不只是數位內容,更包括我們的數位生活。

電子書就是實體書的喪鐘嗎?還是說,它們會幫後者帶來新生?電子書會提供你足以提升閱讀體驗的功能嗎?還是說,它會分散你的注意力?這些與書籍有關的種種實驗將會摧毀它本身嗎?還是說,它們會提升電子書的層次,最終在我們的文化中占有一個光榮的地位?當我們的閱讀習慣改變,我們將如何在理智上與情感上也隨著改變?

真是大哉問。 

雖然我是電子書發明家與技術專家,但我也是個人文主義者。電子書永遠不會散發出好味道,像帶有霉味的圖書館藏書,或童年讀過的書,內頁還夾著多年夏天被你遺忘的紫丁香花。充其量,電子閱讀器會聞起來就像甲醛與塑料,或是過熱電池的金屬氣味。

如果你像我一樣,熱愛書本就像各種你可以伸手觸摸的東西,像是把書角摺頁,或是在書頁寫下注釋,而且書封讓你看了就開心。你和我都擔心,把我們的私人圖書館全都輸入一個小工具裡,然後如果我們不小心讓它掉進浴缸裡、誤踩到它,或是和一堆髒衣服一起進了洗衣機,這將意味著什麼;如果你像我一樣,你的藏書量會比朋友數還要多,不管臉書(Facebook)一直告訴你,社群網站上有什麼新鮮事。
話說回來,雖然我全心全意熱愛實體書,我也相信,電子書威力無窮。我在亞馬遜待了五年之久,發明出電子書技術、發表電子書裝置,還創造出瘋狂的閱讀新方式。因為我待在這個團隊實在好久,變成裡面最像電子書巫師的人,也就像是部落長老,對著比我晚加入亞馬遜的所有人聊起當年Kindle祕辛。所以,我打算提供你同樣的內幕消息,只不過我要談的是整個電子書世界,而非僅是Kindle。這本書會解釋電子書怎麼誕生,一旦你明白前因後果,就能前瞻閱讀、溝通與人類文化的未來。

畢竟,有時候當你想知道前方通往何處,最好的辦法就是先回顧你的來時路。

所以,我是打從哪裡來的?如果我的人生中有一則故事,那就是書本的故事。

有些人在浴室裡堆滿雜誌,但我是疊了一座電子閱讀器小丘,有一台索尼(Sony)閱讀器、一台Nook和一台iPad,不一而足;我也在床邊疊了一堆書,大概二十多本,一本接一本,多數都是翻開的狀態。我走到哪都帶著書,甚至開車時也放有聲書來聽。我擁有超過四千本實體書,電子書更多不勝繁數。小說、非小說:每一本我都愛。

我出生在紐澤西州,大約位於這個花園州的藍莓果園與大西洋城賭場之間。

我的祖父從未學過讀書寫字,他是紐澤西州的卡車司機,僅能經年累月設法攢下一堆硬幣,好供我老爸上大學。我的老爸在一家報社工作,總是帶著一身報紙味和最新頭條新聞回家。

還有什麼好說的?我的血管裡面流的是墨水。我在學時是個害羞的小男孩,所以,從上學前、在校時間及放學後,經常埋首書堆裡。現在回想起來,似乎我在學校裡的多數時間都用來看書了。

我就讀美國麻省理工學院(MIT),起初受訓成為物理學家,因為我想要知道整個宇宙如何運作。不過我後來發現,數學更通用,所以就轉系了。再來我又發現,我總是把數學拿來當符號用,就像是文法一樣。數學是一門語言,但無法用來說故事,英語更能充分表達,所以之後我就開始寫作了。
畢業後,我花了十年的夜晚和週末寫作,埋頭產出一本背景設定於一九三〇年代的大部頭小說。在那段時間裡,白天我有一堆工作,幫一票東岸的公司搞技術,還幫摩托羅拉(Motorola)建置第一套電子商務系統。但是在網路泡沫期間,我給自己放了一段長假,搬到新墨西哥州寫完我的小說。在網路泡沫期間,每個人都大發利市,我卻在寫大蕭條時代的故事!

當我終於完稿,這本書已經是百萬字的長篇累牘。我把它上傳網路,當作網路時代的第一本網路小說。它還真是稱得上電子書面世前的第一本電子書哩。你可以在自己的瀏覽器上翻頁、在你喜歡的字句旁寫下注釋,也可以標記頁數。如果你中途暫停,然後想恢復閱讀,可以從打斷的地方繼續讀起。我從頭開始創建所有這些功能,卻不明白自己正在打造第一台電子閱讀器的基礎。

進入二十一世紀的頭五年,我住在新墨西哥州的荒涼野外,當時我聽說亞馬遜和Google都在搞書籍電子化的專案。我這個書蟲兼文字愛好者深感好奇,於是前去應徵兩家公司。兩家的艱難面試我都通過了,基本上就是一整天都被鎖在會議室裡。你和每一位進來面試你的人談個一小時,然後你在白板上寫程式碼或是繪製架構圖。

這道過程既嚴格又困難:有時候有些應徵者會在面試結束後大哭,因為知道自己過不了關,所以被警衛架出去。整體而言,不僅面試艱辛,很多科技公司也會在過程中設計「抬槓者」的角色,他們專問你一些難到不行的問題,好讓你以為自己搞砸面試了。

我大喇喇地走進去,穿著牛仔靴和帶有迷幻味的花花襯衫,和T恤上還殘留烤肉油漬的過勞工程師面談。我談了語言學、自學的梵文,出版、書本狂熱和寫作。最後,我談到自己的技術專長和未來願景。我的面試先馳得點,在談判薪資時還挑撥這兩家公司。

亞馬遜有一位總監打電話遊說我去他的部門工作。至今我仍記得通電話那天身在何處:坐在陽光籠罩的地板上,聽著他的聲音從千里遠的地方斷斷續續地透過電話線傳進我的耳裡。我住在偏僻郊區,是電話與電力輸送的末端。在一片靜電干擾中,他暗示我,亞馬遜正在搞一個祕密電子書計畫,如果我加入這項專案,我要什麼職位,開口就是。
我選了難度最高的團隊,任務是發明出一種把實體書內容轉成電子書的方式。兩週後我飛到西雅圖參加新進人員入職培訓,看著頭頂上方的投影機放出貝佐斯的臉,一邊歡迎我加入,一邊對我說樂在其中、創造歷史。我加入了Kindle團隊,一連好幾年都在搞一個現代版的古騰堡計畫。我們這時所研發的Kindle大都是數位型態,所以你無法實際看到它,就好比是海面下的冰山一角。你所看到的外在表現形式就是塑料和金屬合成的扁平裝置,也就是Kindle。

你看不到的是好一些擁擠的小隔間,亞馬遜的業務代表每天都在這裡打電話給出版商,要求他們提供更多書本;你看不到的是所有工程師和他們編寫的程式碼,用來每個月固定支付款項給出版社、管理無線下載業務,或是監控讀者的圖書館藏書,以確保一切都還安在。Kindle本身是冰帽,背後的工程誰也看不到。這正是亞馬遜盼見的結果。

沒錯,我確實在亞馬遜玩得很開心,而且也創造歷史。我頭一回加入一個打造出Kindle電子書的團隊,但這只是整趟旅程的起點。我發明一些運用在電子書的技術,還推出前幾代Kindle;我飛往紐約、倫敦和法蘭克福參加書展,極力宣揚電子書的好處;我在菲律賓盯著電子書生產、在中國監督組裝產線;我對著白宮、前幾任總統和太空人解說電子書;我和《連線》雜誌(Wired)、藍燈書屋(Random House)合作;我和美式足球聯盟(NFL)的行政主管及維基百科(Wikipedia)創辦人暢談書本的未來。

我也加入一個很刺激的聚落,裡面的成員彼此分享文字的火花,我的意思是,不只是來自亞馬遜:聚落成員來自各地的出版業。有一種人會被吸引到出版業,他們多半有理想性格,因此他們所做的決定也都為了書寫本身,而非為了自己,他們想與他人分享火花或點子。這一類的人都是創新者、理想主義者,而且他們對本書而言很重要,因為他們復興我們閱讀的方式,也給書本帶來全新朝氣。
這本書談到出版業、寫作以及無數種的書寫方式。雖然我的觀點根植於個人在亞馬遜工作的經驗,但本書也探討蘋果(Apple)、Google和大大小小的出版商。就像其他的亞馬遜員工,我把握自己的上場機會,加速Kindle進化,從最初只是貝佐斯心中一個尚未成形的想法,到現今成為一股旋風,在全球點燃閱讀風潮的火燄。這本書所敘述的故事不僅止於Kindle,更涵蓋這一整場電子書革命,包括它的本質、未來去向,以及就好處與壞處而言,它對我們究竟有何意涵。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