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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7日 星期四

【閱讀書摘】即使是批評,也比忽略好

對他人的恐懼
 
當我們與自己在乎的想法與創作材料建立起親密關係時,即使我們無意埋頭創作,作品仍會油然而生。這個時候我們容不下其他人,也許理當如此,畢竟創作很少需要籌組委員會開會才完成。
 
儘管其他人的反應不該對創作者造成困擾,但實際上經常帶來困擾。當我們將別人的優先考量與自己的混為一談,問題就來了。我們時時刻刻惦記著他人的評語,有的是真的評論,有的則是想像出來的,總之一直有聲音在耳邊絮絮叨叨。有些評語你記憶猶新,有些是你預想的,每個聲音都急著評論我們的作品。
 
理解
 
如果創作時隨心所欲,其他人可能無法理解你的作品,至少不是馬上就能理解,能夠理解的人也不多。當筆者在電腦上鍵入這個問題:「什麼行得通?」筆者腦海中浮現一個有趣的模式:我用負片攝影之後,每次都會拖延大概五年左右,再將負片沖洗出來販售。事實上,筆者有一件作品,一開始是為了研究評論才會沖洗出來,當時是想說明這張「新」作品已經開始顯露疲態了,想不到現在卻大受歡迎。
 

表演藝術家會當面得到即時評論,因此面臨額外的恐懼。比如芭蕾舞劇《春之祭》(Rite of Spring)當初在巴黎首演進行到一半時,樂團指揮遭到一連串爛水果的轟炸;或美國搖滾民謠歌手巴布‧狄倫(Bob Dylan,1941–)第一次以電吉他現場演奏時,被攆下台。難怪創作者常常鬱鬱寡歡,總覺得自己的作品正在走下坡:無論何時,舊作總是比較吸引人、比較容易理解。
 
這可不妙,畢竟希望大眾理解你的作品是基本需求,這表示你和周遭其他人有共同的人性。風險很可怕:創作有你專屬風格的作品時,等於是賦予觀眾拒絕理解的權力,也就無法獲得你希冀的共鳴;你讓觀眾有權力說:「你跟我們不一樣;你很怪;你是瘋子。」

相反地,如果因為害怕他人無法理解自己的作品,而改變創作,會讓你變得依賴觀眾。最單純、但也最致命的情況就是,你的想法慢慢變少,變得只想得到你認為觀眾可以想到的東西,以致作品紆尊降貴、狂妄自滿,或兩者皆然。更糟的是,在改變的過程中,你放棄了自己最崇高的創作願景。
 
接受
 
對創作者來說,講到接受,得先從一個簡單又揮之不去的問題談起:作品完成後大家會認為這是一件創作嗎?這個問題很基本,可以追溯到童年時期,還記得小時候操場上可怕的挑隊員儀式吧,挑選壘球隊隊員時,你如果不是別人的首選當然很難過,但如果別人連選都不選你,不如死了算了。
 
如果說,創作者需要大眾的接納,就是希望其他人能把你的作品當成創作,隨之而來的恐懼就是,別人認為你的作品只是勞作、興趣、裝飾……或什麼都不是。
 
即使是批評,也比忽略好
 
一九三七年,博蒙特‧紐霍爾(Beaumont Newhall,1908–1993)撰寫第一本詳細介紹攝影史的書籍,書名非常合乎邏輯,就叫《攝影史》(The History of Photography),他挑出一些攝影師,讚揚或批評其作品。結果最受傷的不是紐霍爾抨擊的那些攝影師,而是那些他完全忽略的人。一般人覺得,就算是遭到批評,至少還算是「攝影史」的一部分,如果連提都沒提,就代表這個人完全不存在!
 
有些才華洋溢的「圈外人」,要經過數十年,他們早年的作品才開始受到認可,一點也不誇張。上述例子比較極端,但是給大家的警告還是管用:接受和認可是他人所握有的權力,這些人可能是朋友、同學、策展人……或是你選擇的創作媒介權威史學家。
 
有時候,希望別人接納自己作品的需求,可能正巧跟自己創作的需求相互衝突,其實這兩件事都非常合理:你想創作出有自己風格的作品,也想要別人接納你的作品。
 
其實要解釋這個現象很簡單:無論何時,外界總是比較支持他們已經了解的作品,也就是那些已經存在一個世代,或一個世紀之久的藝術品。表達嶄新想法的創作有時候連糟糕的作品也稱不上,因為大眾根本不認為那是創作。

俄國作曲家史特拉文斯基的《火鳥》(Firebird),現在看來是二十世紀旋律最悠揚豐富的交響樂曲,但當初首演時,觀眾覺得根本就是噪音,完全不協調。美國攝影師羅伯‧法蘭克(Robert Frank,1924–)的作品《美國人》(The Americans),現在看來是美國攝影史上劃時代的巨作,但當初剛出版時,媒體及社會大眾無法理解當中黑暗又堅毅的理念,因此根本完全忽視其存在。
 
這種傳統很令人沮喪:例如身為紀實攝影先驅的法國攝影師尤金‧阿傑(Eugène Atget,1857–1927),以及紐約街頭攝影之父威基(Weegee,本名亞瑟‧費里格Arthur Fellig,1899–1968)等創作者,都因為作品不見容於傳統,因此創作生涯的大半時光都遭到忽視。

新手可以從創作傳統中學習,累積經驗,豐富未來的創作

 
創作者面臨的兩難很清楚:要不就是冒著不被接受的風險探索新題材;要不就是跟隨前人創作的腳步,以尋求大眾的認可。不用說,如果主要目的是尋求大眾支持,那麼第二種作法絕對是一帖良藥。只要做出看起來像樣的作品,自然就會受到大眾接納。
 
但令人驚訝的是,這有時也是件好事,至少新手一定得花點時間整理創作的重點,而且很多時候也能因此受惠。從學術和技術上看來,熟悉創作傳統是明智之舉,如此才能避免花上好幾輩子做白工。可是一旦容許自己這麼做,將會引來更大的風險,創作者需要擔心的不是無法從過去的經驗中學習,而是沒有新把戲,讓未來的創作更為豐富。
 
認可
 
接受和認可的差異很細微,但兩者迥然不同。接受意指其他人認為你的作品真有那麼一回事;認可意指大家喜歡你的作品。
 
常見的情況是魚與熊掌無法兼得。美國插畫家諾曼‧洛克威爾(Norman Rockwell,1894–1978)在他有生之年,作品廣為大眾喜愛,但評論家就不怎麼支持。一、兩個世代以前,大眾普遍認為美國肖像畫家約翰‧辛格‧薩金特(John Singer Sargent,1856–1925)畫得很好,但基於各種理由,他的作品稱不上藝術。反過來說,有些電影和戲劇雖然受到批評家大力讚賞,但票房卻是一片慘澹。

這種分歧確實存在,但是否有害無益就有待商榷了。接受和認可顯然都和觀眾有關,在一個健全的環境中,好的作品應該受到認可,如果只有你認可自己的作品,顯然社會出了問題。這個論點聽起來很明白,但社會並不是一致的整體,而是蘊含了許多種環境,有些壓抑創作者的發展,有些則是支持。愈挫愈勇的創作者覺得作品遭到否定不是問題,但對其他創作者而言,持續的打擊與挫折有負面影響。這些創作者要生存,就要找到一個鼓勵創作的環境,讓自己的作品受到重視才行。
 
觀眾或同儕的認可其實與你的創作無關
 
在支持創作的環境中,常常都是在創作圈內,接受和認可往往變得密不可分,甚至難以辨認其差異。這群精挑細選出來的觀眾採用什麼標準?美國藝術家愛德華‧如雪(Edward Ruscha,1937–)說的很好:「要不就是創作者,要不就資質平庸。」美國幽默作家詹姆斯‧瑟伯(James Thurber,1894–1961)也觀察到:「沒有什麼叫好創作、壞創作,創作就是創作,而且他媽的有夠少!」
 
這裡的教訓很簡單:尋求認可等於賦予觀眾過多的權力,風險很高,即便是尋求同儕認可也是如此。更糟的是,往往觀眾也沒有立場表示認同或不認同最重要的議題:你的創作究竟有沒有進步。他們可以評論自己看到成品受到什麼感動,或有哪些挑戰、娛樂效果,但他們不清楚你的創作過程,也沒興趣知道。獲得觀眾認可不是你的首要之務,真正重要的,是你和作品之間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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