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鴻鴻/著, 李憲章/攝影
- 出版社:聯合文學
。Free Tibet
可能是上大學開始,脫離制服的日子後,我就喜歡穿T恤。T恤方便,冬天可當內衣,夏天可當外衣,晚上可當睡衣,隨便洗、不用燙。省心之外,還自然與眾不同。T恤印圖印字,是理所當然,可以代表去過的景點、參加過的活動、喜愛的偶像、或表達某種態度。我從大學照片中,看到自己常穿一個「夢」字,或一個「亂」字,不禁失笑──學生生涯怎麼過的,可以思過半矣。那個「亂」還是黑澤明電影的題字,穿起來更覺可以亂得理直氣壯。
話說回來,無論你穿得多有態度,通常人家只認人、不認衣,除非那件衣服真能驚世駭俗。這雙手合十的圖案由於比例適當,有亂真之感,讓人忍不住多看兩眼。由於素無宗教信仰,從未把合十當作見面式或告別禮,但卻擁有這麼一件T恤,並欣然常穿。源於二〇〇九年,圖博青年會台灣分會要出一本控訴中共抹黑西藏抗暴的小冊子,邀我作序。後來答贈的,就是這麼一件T恤。背後的字是「Free Tibet」,前面的圖卻是合掌默禱。穿上時,自己彷彿也學著堅毅卻謙卑起來。
。同志思維
有兩種行走的人。一種是旅人,帶著眼睛,行走是為了觀看四方。一種是遊行的人,行走是為了展示自己的身體、自己的理念。旅人通常是低調的,以期能融入在地的日常。遊行的人則奇裝異服,或以標語、面具壯大聲勢,唯恐不被注目。
那年我去柏林旅行,一到就碰上同志遊行。不同主題的花車,不同的裝扮,跳舞、唱歌,群眾夾道吆喝助興。其中一個團體,穿的是自製的彩虹小綠人。
行走的小綠人原是東柏林的人行號誌。統一後,西德的小人逐漸取代東德小人。但東德的設計比較可愛,居民遂發起拯救小綠人行動,這也是某種生活文化不願被全盤資本主義化的抗爭呼聲。後來小綠人成功保留,並出現在各種紀念商品上,柏林則仍然急遽被財團占領、開發。
但我是第一次看到小綠人改穿同志的彩虹條紋。上頭寫著「Gehdenken!」是德文「思考」的動詞。然而另一版寫的則是「Gay denken!」顯然在玩「同志」的諧音。我衝上前去想買,他們打開仍在移動的麵包車後門取貨。我邊加快腳步、邊把T恤買下,並經常穿在身上,繼續他們的遊行。
。農村出代誌
好一陣子以來,我背著「農用」的綠色書包,常穿「農村出代誌」的紅色T恤,這都是「台灣農村陣線」的紀念品。我雖非農家子弟,但受到吳晟老師的感召,多次參與農陣的抗爭,從反國光石化到反中科搶水,還有大埔事件及美麗灣的串連。吳音寧《江湖在哪裡?──台灣農業觀察》,梳理台灣的國際關係與農業政策的互相作用,以及環境破壞、黑道猖獗的因由,我認為是最好的台灣社會史及鄉土文學佐證,也變成我經常開給學生的必讀參考書。也萬萬沒想到,有一天我還會受邀參與《白米炸彈客》影片劇本的撰寫,將這些感思投注在片中人物身上。
從小的印象就是做農沒出息,米賤菜賤水果賤,一車車香蕉、白菜往河裡倒的畫面,一直深刻腦海。長大才知道,這非但不合理,更不該是常態。人賴五穀雜糧維生,為何最重要的生產者反而最卑賤?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政府不但無法解決問題,甚至根本是問題的始作俑者。台灣農村的困境與全球化息息相關,但政府沒有在這塊土地上永續經營的心意,就會頻頻施出殺雞取卵、只求近利的政策,更加上官商勾結,地方惡勢力挾持中央,台灣政治的黑暗,完全反映在農村上。農村出代誌,事實上就是整個台灣出了代誌。所以T恤上那個揮鋤的身影,可以是在墾地,也可以是在抗爭,更多時候,是用抗爭來爭取可以繼續墾地的權利。
。恁爸係台灣人
這件也是閃靈二〇〇八年的製作。不多說,想要展現大無畏(不是大無謂喔)的台客精神時,最宜穿著。背著「農用」的綠色書包,穿著「恁爸係台灣人」的綠色T恤,站在綠色山野裡,環保、獨立、身分認同,一次到位。
。獨立時代
「有關單位」旁邊便是公共停車場,《獨立時代》的主景都座落在附近。包括我要演撞車的地方。我本來是合作編劇兼表演指導,前者的任務是把討論結果整理出第一稿,讓導演可以據之改寫出他自己的對白。可是楊導的對白往往思維性太強,不那麼口語,於是我的第二個任務應運而生:讓演員消化這些對白,生動而自然地演出來。但是我自己壓根兒沒想到要參加電影演出。可能楊導眼中能兼具斯文、瘋狂、與愚蠢的人不多,於是我便被指派了擔任故事中那個偏執作家的角色。而且楊導自己就是個很不入戲的演員(《冬冬的假期》最後幾個鏡頭可為明證),為什麼他會以為能作劇場導演的我也可以作演員呢?我始終也不明白。
可能為了讓我入戲,楊導幫我配了一副伍迪‧艾倫的大眼鏡,並勒令我半年不得剪髮剃鬚,以便進入這個好像瓊瑤小說中不食人間煙火的頹廢作家角色。我被滿頭滿臉鬚髮弄得毛躁不堪,一心等待戲趕快拍完。但楊導偏偏動作很慢,沒有十足把握時絕不開鏡,連香港的成組攝影師和器材都抵台待命了,旅館費和器材租金天天在燒,他卻始終按兵不動,所有人都不知在等什麼。就這樣,這一部電影燒掉了後臺老闆原本要支持他拍兩部片的錢,當然第二部也就跟著泡湯了。這是後話。不過楊導對自己作品質地的堅持,乃至不惜得罪所有人,我也算見識到了。
話說電影終於開拍了。也終於到了我該撞車的時刻。那場演的是我去追一輛計程車中的陳湘琪,然後車子猛然煞車,我撞上車尾,一跌跌出一大段了悟人生的哲理。情境的確滿好笑,可是那段獨白可把我整慘了。我循例在前一天才拿到楊導改定的臺詞,那真的比化學方程式還難背。拍攝這段戲時已屆深夜,我的腦袋開始罷工。我在停車場跑了好幾趟,撞車演得逼真,但接下來怎麼也沒法一口氣把那大段千迴百轉的連珠砲吐完。當演員無法完成楊導的要求時,他不止一次大罵三字經摔劇本走人,讓演員充滿罪疚地面對所有工作人員。這回他沒有這麼幹,只是疲倦而無奈地喊收工,讓我回家睡飽了,明日再回到這個攝影機前的地獄。
最後那場戲是怎麼拍完的,我已經沒有印象了。我說過我的記性很糟。但那個在深夜停車場來回奔跑撞車的畫面,一直在我腦海。那情景如此荒謬,跟《青梅竹馬》最後侯孝賢追不上小混混機車的畫面又如此相似,但楊導已經渴望脫離那種悲情了。後來他說過,如果再讓他拍一次《青梅竹馬》,他會拍成喜劇。楊導一直堅持不重複自己,不留後路,認定守成是最庸懦的表現。結果就是《獨立時代》的喜劇嘗試。雖然成了一次壯烈的失敗,但至少他讓我們看到,身為打造新電影的最大功臣之一,他也是那個會毫不留戀地帶頭走出這種風格的人。
。烏哲邦
經過莫斯科的冷漠與昂貴與快節奏,我們來到鄰近的立陶宛時,簡直像回到故鄉。波羅的海三小國之一的立陶宛,在一九九〇年宣告脫離蘇聯占領而獨立。他們既有悠久的傳統,又是一個全新的國家。首都維爾紐斯(Vilnius)只有五十多萬居民,拿台灣的眼光看來,只是一個小鎮。然而,這個古色古香的小鎮卻成為聯合國審定的世界文化遺產。在鎮邊的小河對岸,一個只有幾條街的社區,卻自行宣告獨立成一個更小的國家:烏哲邦(英文Užupis,立陶宛文Užupio)──在立陶宛文就是「對岸」的意思。
烏哲邦成立於一九九七年的四月一日愚人節,這可不是偶然。這「國家」據地不過半平方公里,人口不過七千人,卻大約有一千人是藝術家。立國也是藝術行動朝政治領域的延伸,這群人創造了自己的國旗、國歌、鈔票和憲章。獨立不久的立陶宛,並沒有大驚小怪,反而將烏哲邦寫進觀光地圖。而烏哲邦也沒有太政治化或觀光化,仍然波瀾不驚過自己的生活。
烏哲邦有兩道橋跨越維爾內拉河,河畔有一塊牌子標示著這個國家的存在。河道邊立著一尊美人魚的銅雕,唯一的廣場上,則立著一位吹號角的天使,都出自同一位藝術家手筆。河畔一間咖啡廳是居民和訪客的交流場所,街上處處是畫廊和藝術家的工作室。這裡住過不少立陶宛知名的藝術家。二次大戰時,烏哲邦居住的許多猶太人被屠殺,留下的空屋和廢墟逐漸被藝術家占據,立陶宛獨立後更形成藝術聚落,有點像巴黎的蒙馬特。他們也真的跟蒙馬特建了交──雖然沒有任何國家正式承認烏哲邦。橋頭還有個圖博廣場,住了一些流亡藏人,他們更將榮譽公民頒給達賴喇嘛,代表對自由與包容的信念。
現任總統、也是憲章的起草人之一李雷基斯(RomasLileikis)本身就是個詩人、音樂家、電影導演。二〇一三年的新北市電影節,我特別邀請他攜兩部作品來台放映。他是個大鬍子,十分感性。他特別解釋烏哲邦的圖像:一隻手上有一個圓洞,意思是「什麼也留不住」。真是禪意十足啊!他送我一件T恤,正面是號角天使,背面則印了烏哲邦的憲章。這份憲章裡面不乏互相矛盾的條文,玩笑地表達了居民對自由與人性的坦率追求,除了前三十八條對權利的全新界定,最後三條「不要攻擊。不要還擊。不要放棄。」則強調了他們柔軟卻堅定的態度。憲章以十五種語言的版本展布在一條街上,吸引著各國遊客圍觀、讚嘆、莞爾。可惜中文不在其列,我就擅自翻譯了。既然憲章內有一條是「每個人都有權成為任何國家的國民」,讀完之後,誰不想也成為烏哲邦的公民?或是也想創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國家?
<烏哲邦憲章>
- 每個人都有權住在維爾內拉河邊,維爾內拉河也有權流經任何人。
- 每個人都有權享用熱水、冬天的暖氣、和一片屋頂。
- 每個人都有權死亡,但這不是義務。
- 每個人都有權犯錯。
- 每個人都有權和別人不同。
- 每個人都有權去愛。
- 每個人都有權被愛,但沒有也沒關係。
- 每個人都有權當個無名小卒。
- 每個人都有權發懶。
- 每個人都有權愛貓、照顧貓。
- 每個人都有權照顧狗,直到狗死掉。
- 狗有權當一隻狗。
- 貓沒有義務愛牠的主人,但主人有義務照顧貓。
- 每個人都有權偶爾不負責任。
- 每個人都有權煩惱,但這不是義務。
- 每個人都有權快樂。
- 每個人都有權不快樂。
- 每個人都有權沉默。
- 每個人都有權擁有信仰。
- 沒有人有權使用暴力。
- 每個人都有權安於自己的無足輕重。
- 沒有人有權預見永恆。
- 每個人都有權了解世界。
- 每個人都有權一無所知。
- 每個人都有權成為任何國家的國民。
- 每個人都有權慶祝或不慶祝自己的生日。
- 每個人都應該記得自己的名字。
- 每個人都有權與人分享自己的財產。
- 沒有人有權分享不屬於他的財產。
- 每個人都有權擁有父母兄弟姊妹。
- 每個人都有權獨立。
- 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自由負責。
- 每個人都有權哭泣。
- 每個人都有權被誤解。
- 沒有人有權誣陷他人。
- 每個人都有權自主。
- 每個人都有權放棄任何權利。
- 每個人都有權不必害怕。
- 不要攻擊。
- 不要還擊。
- 不要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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