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還是不借,這是一個問題。這意味著將書本從書架上取下來,揭掉封皮,取出裡面夾藏的小物件,撣去塵沙,最後,讓它們背井離鄉。
事實上,借書給別人分兩種情況:對方開口,或者我主動獻寶。
看到借書人四下裡尋尋覓覓的眼睛、在書脊上走走停停的指頭,有誰不害怕呢?手指點住一本書,它就被判了死刑。我再也見不到它了。心頓時被揪緊。不,別借這本書。不能借給他。也不能借給她。他們從不記得還,或者上帝知道什麼時候才還。有一次,我斗膽撒了個謊:「很抱歉,這本書是別人借給我的。」「不會吧,這是妳的書,上面還有弗朗索瓦的獻詞。」我的臉霎時變得緋紅,只好繳械投降。砰!我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我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先拿回那本書,取走夾在書裡的一堆可憐的小秘密,拂掉沙粒,抖落碎裂的乾花瓣,竟然還有一張五百法郎的鈔票打著圈飄落下來,太棒了!不過絨布書腰應該是弄丟了。怎麼毀掉那篇措辭惡毒得能把弗朗索瓦氣暈過去的文字呢?「等一下,我要摘錄一段文章。」厄運難逃,我只好偷偷開溜,躲到暗處,如法醫解剖屍體般小心地把書的最後一頁肢解下來。記錄著我哀怨情仇的書頁被揉成皺皺的一團,丟進了廢紙簍。當天晚上,我又把它從廢紙簍中救了回來,塞到別處。但這只是緩期行刑,過了這晚,我一定會把它永遠消滅!
一般來說,我的書「無記可尋」,不用擔心洩露任何秘密,因此無需肢解就能借人。但最終都是有借無還。感情一般的書,我不會再買;情有獨鍾的,第二天就去買本新的。新歡站在那裡,衣冠楚楚。可是多麼空虛無力。瞧,新版的《陰翳禮讚》換了封面,翹首企盼著有人再去讀一遍。我卻憂傷地轉開視線,我多麼懷念我的舊愛那滄桑疲憊的容顏!
主動獻寶更是莫名其妙。這種受虐狂行為造成的任何不幸,都是自作自受。帶著慷慨大方的光環和書多不愁的優越感脫口而出:「怎麼,你還沒讀過《黑血》?」
朋友聚會,主人的書就要遭殃。稍不留神,書架就被洗劫一空。客人們散了,收拾杯碟時,我總會被同一個問題困擾—關鍵已不在於朋友是否會把書還回來,而在於他會不會喜歡那本書。如果喜歡,他很有可能會占為己有;萬一不喜歡⋯⋯那他還能算是我的朋友嗎?他竟然不喜歡《黑血》!時間一天一天、一星期一星期地過去,沒有朋友的任何消息。好吧,畢竟是本大部頭。我應該借給他《OK喬》或者《人民之家》才對。
為了避免不快,我的記憶仁慈地抹除了借書那檔子事兒。然而一天晚上,在借書的朋友家裡,聽見他對另一位客人說:「怎麼,你還沒有讀過《黑血》?那可是部傑作!」感激之情湧上心頭,也撩起了我癡心妄想的希望:「啊!你還是喜歡上了這本書。什麼時候把我那本還給我呢?」
「我的上帝!真是的,那是妳的書,可是我把它借給瑪麗了。」
回家路上,我又想起了《黑血》,三十年前讀的,忘了大半,如今卻又想起了克瑞畢爾,想起他那雙巨大的腳、那幾隻撕咬《經典文選》的小狗和那個往碟子上貼郵票的傢伙(不,這不可能,肯定是我記錯了),也想起了路易.吉尤,想起他狡黠的目光、那頭能與鋼琴家李斯特媲美的銀髮、往菸斗裡裝菸草時伸曲靈活的手指,還有他最喜愛的小曲,最後一句唱道:「勇敢的比尼克人,把他們一路擊退到了澤西島。」
說實話,借走一本《黑血》,問題不算嚴重,因為我還有兩本。再說弗朗索瓦和波萊納也有這本書。況且瑪麗可能會把它還給我,當然也可能轉手又借出去了。只要人們喜歡吉尤就好。
書就是這樣流通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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